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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4.安全管理组:组长由市殡葬管理所所长担任,成员包括清城区执法队人员。

  职责:综合管理祭奠地市殡仪馆祭祀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商数量;加强对摊商管理,销售摊位不得经营封建迷信用品以及违禁用品。不得强买强卖,不影响市容,不影响周边车辆、人员通行;对清明群众祭祀期间出现骨灰格位传销或变相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5.城管组:组长由市城监支队支队长兼任,成员包括城监支队15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市殡仪馆、陵园周边及其他祭奠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违章占路、无照商贩及“黑车”的管理与处罚,保证祭奠环境整治。

  6.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兼任,成员包括市民政局、卫生局10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设备、物资和技术装备的储备与调度,同时负责内部防护救治。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市民政局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骨灰堂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安全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用灭火器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撤离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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