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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清远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清远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清安监〔2010〕24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清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为切实做好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安监〔2010〕61号)的部署,我局制定了《清远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清远市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2009年,在市安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通过各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3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以尾矿库为重点的各类矿山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矿山开采新技术应用推广、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状况进一步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但是,由于我市矿山点多面广,规模小,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非法采矿、矿山违规违章建设施工等行为时有发生,矿业开采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就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安监局党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省安监局2010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矿的整治关闭和整合后的监管,强化专项检查整治,打击非法开采,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法治秩序, 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尾矿库综合治理,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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