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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10〕34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审改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珠海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自1999年以来,我市共进行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从1264项减少到648项,削减幅度达48.7%,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仍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流程不够公开规范、审批环节过于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办事效率不高等等。这些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全国各地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不相适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号)的要求以及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并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动行政管理重心下移,优化审批职能配置,切实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之间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新型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市直部门,要求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力争明显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力争减少50%;减少行政审批管理层级,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达到方便申请人的目的;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内循环”,积极探索和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和集中监管,扩大并联审批、建立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实现有审批事项的市直部门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窗口式”办理;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加强审批监督,建立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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