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牡丹江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的通知
(牡政公开办发[2010]2号)
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办发[2009]39号)精神,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健设,着重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信息不公开、运作不规范、不透明和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互联互通和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根据市纪检委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报送开展有关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项目建设信用评价办法》等制度情况。
二、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督信息等的公开情况;项目建设招标信息、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安全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其他需要公开事项的公开情况。明确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范围。
三、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情况。信用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红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推行及实施情况。
四、各单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情况。
各单位重点围绕以上要求,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3000万-5000万以上项目(含所属二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并按照上述要求逐个逐项说明情况。同时,注重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及整改落实情况。
报送要求:各单位自查情况务于2010年1月26日11时之前以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公章)形式报市公开办。本单位(含所属二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2008年以来如果没有承担有关项目,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说明即可。
联系人:王庆松,联系电话:0453-6171649,报送邮箱:zwgk417@163.com。
办公地址:党政办公中心11316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