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科高〔2010〕84号)
各市、县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加快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联合制订了《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
附件: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工商联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工作部署,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决定共同开展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为目标,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型企业建设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机制,分类指导;上下联动,集成实施”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根据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突出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导,集成科技政策、平台、人才、项目等资源,大力支持和培育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重点建设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的引领作用。
1、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发展的系统谋划,支持创新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建设国家、省和地方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