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继续认真做好工业旬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继续认真做好工业旬报工作的通知
(宁统工[2010]13号)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单位::
  2009年2月,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危机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影响,积极寻求预防危机的应对措施,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业旬报统计调查,该项调查满足各级党政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需要。进入2010年,我市工业经济与全国一样,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因此,密切跟踪监测本地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为各级政府了解和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显得尤为重要。为此,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2月份起,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旬报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区县、39家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附后)
  二、调查内容
  1、各区县和重点工业企业月度工业总产值完成情况。
  2、为尽量减少工作量,除正常月报外,每月增加一次旬报,即各区县统计局只需上报本月1-20日工业总产值实际完成、当月工业总产值预计完成情况,及其增长速度。
  三、上报时间和格式要求
  每月21日12时前,各区县按如下电子表格式上报本月旬报。

  南京市分区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旬报
  2010年 月       单位:千元
 

1-20日实际完成

本月预计完成

本月1-20日

同期

同比增长(%)

本月

同月

同比增长(%)

本区县完成情况

      

重点企业完成情况

      

(分企业列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