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包含会务组、综合宣传、材料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的各项职责。负责竞赛各项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负责人:王素雪
电话:020-22841989、13710853205
邮箱:wsxue688@163.com
2.竞赛组
负责人:罗楚民
电话:020-22841819、13610185309
邮箱:lcm-6@163.net
3.设备组
负责人:李永添
电话:020-22841839、13202062833
邮箱:yongtianli@163.com
(六)举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协办单位: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香港百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洋科技有限公司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电子商务师。
(二)竞赛标准
学生组的竞赛标准以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职业标准为依据,职工组的竞赛标准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职业标准为依据,分别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
(三)组别
竞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四、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一)职工组参赛条件
本省范围内有志于从事电子商务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教职员工,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参赛。
(二)学生组参赛条件
本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电子商务或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推荐报名参赛。
五、决赛时间、地点
决赛由省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分别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院校(行业)选拔赛的基础上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级总决赛。
1.参赛名额:每个代表队选派3名选手参加比赛。各代表队设领队1名,全权负责本代表队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选派1名指导教师作赛前指导及赛期学生管理工作。
2.决赛时间:拟定于2010年10月下旬。
3.决赛地点: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龙洞东路128号)。
六、奖励办法
按粤办函〔2010〕132号执行。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方法
竞赛组委会在各承办竞赛的职业院校设立竞赛办公室,各参赛代表队直接向竞赛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报送参赛选手的如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参赛回执(见附件2);
3.学生在校证明(有选手各学期注册印章的学生证复印件,竞赛报到时带原件备查);
4.身份证复印件;
5.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近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选手代表队和单位名及本人姓名,供制作证件用)。
各参赛代表队必须在2010年9月6日-17日将参赛选手的上述5项材料报至竞赛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