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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电子商务师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成绩评定方法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评定。
  (二)理论知识竞赛和上机操作竞赛采用电脑阅卷,由计算机根据评分标准评分与计分。
  (三)项目方案设计由裁判组对选手提交的项目设计书进行方案评审。
  (四)对学生组选手所取得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成绩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汇总得出选手的竞赛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列名次;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五)对职工组选手所取得的理论知识、上机操作、项目方案设计成绩分别按30%、35%和35%的比例进行汇总得出选手的竞赛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项目方案设计、上机操作、理论知识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列名次;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大赛团队成绩排名以该团队所有选手个人成绩之和计评;当出现成绩相同时,以该团队所有选手个人项目方案设计、上机操作、理论知识单科累加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列名次;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七)参赛选手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其中职工组的操作技能中的上机操作及项目方案设计均合格,方可按规定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一)理论知识竞赛和上机操作竞赛均在标准电脑室进行,要求每位参赛选手操作使用的机器配置标准、所安装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相同,尽量避免机器配置、软件配置参差不齐给参赛选手带来操作上的不便。计算机系统硬、软件的配置,必须确保竞赛组委会安排的竞赛内容与竞赛方式顺利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安装、调试与检测。
  (二)上机操作竞赛必须根据核准的参赛选手人数,配置足量的机器供参赛选操作使用,同时必须配备不少于参赛选手30%的备用机器,确保大赛顺利开展。并在大赛场地外明显处张贴大赛所用机器硬件配置和软件版本等详细清单。
  (三)赛场电脑室硬件和软件按照“广东省电子商务师技能鉴定(全省统考)平台”的要求进行配置。
  四、竞赛细则
  (一)竞赛规则
  1.理论知识和上机操作竞赛
  (1)答题使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自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2)在竞赛中如果因参赛选手较多,无法安排参赛选手同批同时出场时,必须通过抽签决定选手出场的顺序,并尽量将竞赛批次控制到最少,同时做好竞赛内容和方式的保密工作,尽量确保竞赛的公平性。
  (3)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4)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组委会规定的操作时间内,饮水由赛场统一准备。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返回竞赛场所继续进行操作,违规操作将被视按作弊行为处理,取消竞赛成绩。
  2.项目方案设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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