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广元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依法对获批准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广告审批。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加大对报刊、电视、广播虚假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
(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
第一次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上半年,由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情况及“地沟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各县(区)、市级相关监管部门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次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上半年重点节日期间,由市农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大棚蔬菜生产基地、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餐饮业等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场所的蔬菜、豆制品、奶制品、冷冻食品、饮料等品种进行检查。
第三次综合整治联合行动:6至7月份,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一次肉类、酒类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第四次综合整治联合行动:8月底至9月上旬,由市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单位集体食堂的卫生状况及大宗食品采购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第五次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国庆前夕,由广元质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学校、旅游景点的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等品种进行检查。
第六次综合整治联合行动:2011年元旦、春节前,由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超市、集贸市场、车站的肉制品、腌腊制品、水产品等节日畅销品种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