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自治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新扶贫办传〔2010〕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去年12月份以来,我区连续出现19次不同程度的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多次遭受雪灾、低温等灾害,给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很大损失。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我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3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自治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扶贫系统要继续牢固树立抗灾保民生、保生产、保稳定的思想不动摇,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自治区各项部署,积极防范应对异常气候的不利影响,确保贫困农牧民安全生产、顺利越冬。在全力组织开展扶贫抗灾中,各级扶贫部门一定要带着感情对待贫困户,带着热情做好扶贫救灾工作,树立“小灾当大灾防,无灾当有灾防”的意识,把灾害处置在发生之前,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钱智副主席在自治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抓好扶贫开发的同时,以北疆防洪减灾、南疆抗旱增收为重点,多措并举,推进农牧业防灾减灾和贫困灾区灾后重建工作。一是在安排资金项目时,要将部分资金用于受灾贫困户的生产发展项目,以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贫困农牧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二是自治区将尽快下达2010年2800万元贴息资金规模的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指导性计划,并于今年再增加1000万元贴息资金用于受灾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使今年的贫困户到户贷款突破10亿元,增加扶贫资金的投入量。各地要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受灾贫困户得到有效扶持。三是要瞄准贫困人口增收的“七类项目”,集中资金项目,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地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夯实增收基础,增强发展后劲,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
三、各地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要及时以要情形式上报自治区扶贫办。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