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此项工作由发展改革、财政、环保部门负责落实。
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四)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1.工作任务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城管局应根据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分布现状、运行情况等因素,编制2010-2015年新乡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按时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工程建设要按照《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要求,结合污水处理工艺,制定污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制,根据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要求和污泥特性,选择适宜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实施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最终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0年3月30日前,确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企业名单,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环保厅备案。
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2010年10月30日前,开工建设污泥处理处置示范工程。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落实。
市城管局的主要领导为以上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五)完成凤泉区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工作
1.工作任务
凤泉区政府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铬渣治理任务的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所有堆存铬渣的无害化处置任务。
2.完成时限和工作责任
2010年2月底前,凤泉区政府,根据经项目备案并上报国家《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的治理资金额度,落实地方配套治理资金。
2010年3月30日前,凤泉区政府完成铬渣处置系统建设、通过环保验收、调试运行。
2010年11月30日前,凤泉区政府完成所有历史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并对处置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处置效果。
2010年12月30日前,凤泉区政府要完成省政府对我市铬渣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