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规程》的通知
(苏教督团办〔2010〕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促进督导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确保督导考核结论客观公正、程序科学合理,在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通用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工作规程。现将《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规程》发给你们,请在各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中依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规程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
督导考核工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促进督导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确保督导考核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督导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督导考核领导机构。
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市应成立相应的督导考核领导机构,由党政领导及党委组织部领导挂帅,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督导考核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①领导督导考核工作;②协调处理督导考核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③听取督导考核情况汇报,审定督导考核结论;④研究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督导考核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兼任。县(市、区)也可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在其领导和统筹下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二)成立督导考核工作组。
进行督导考核时,应成立专门工作组,挑选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教育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威望的同志担任工作组成员。成员以各级督学为主,有关部门领导、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按照江苏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内容的四个方面的考核要求,安排合适人选。工作组成员及其负责的考核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工作组一般由8-10名成员组成。
二、督导考核时间安排
督导考核开始前,要对督导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有关文件,明确统一要求,熟悉考核方案,进行人员分工。
(一)督导考核日程安排。
为便于汇总情况和起草督导报告,每个县(市、区)督导考核时间安排2个工作日。以第一天上午开始为例,可作如下安排:
第一天上午:
1. 听取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情况及自评情况介绍。
2. 查阅政府、财政、地税、国税、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档案资料。
第一天下午:
1. 继续查阅政府、财政、地税、国税、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档案资料。
2. 实地察看学校:⑴察看校容校貌和办学条件;⑵察看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⑶抽查学校的部分档案资料。
3. 分小组召开座谈会:⑴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⑵校长座谈会;⑶学生座谈会;⑷教师座谈会。
第二天上午:
1. 继续察看学校,了解有关情况。
2. 继续查阅资料、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