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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规程》的通知

  ⒓ 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及材料。
  ⒔ 开齐开足课程及落实“减负”的有关文件及材料。
  ⒕ 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使用、管理和校园周边地区治理情况的文件及材料。
  ⒖ 幼儿园、小学、中学和职业学校的办学达标水平。
  ⒗ 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有关文件及材料。
  ⒘ 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及材料。
  ⒙ 政府稳定教师队伍的文件及材料。
  ⒚ 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材料。
  ⒛ 上一年度市级复查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三)县(市、区)向督导组的汇报会,定为“××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汇报会”。
  参加会议的人员除督导组全体成员外,县(市、区)应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有关领导及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地税局、编办、纠风办、综治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四)督导考核情况反馈会,定为“××县(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情况通报会”。与会人员与“汇报会”相同。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与会者10名左右,请县人大、政协分别确定教育界的代表4人、委员2人,非教育界但基本了解教育情况的代表、委员各2名。
  (六)校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与会者各8~10名左右,应有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及职业学校的校长、教师代表参加。
  座谈会应主动了解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情况,以及制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优化教育环境、提升教育地位、落实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教师工作态度等情况,同时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改进全县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发言应涉及成绩和问题、建议等方面。
  五、严格督导考核纪律
  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工作要深入细致,记分要客观准确,定性内容的打分要集体研究。督导组成员不得接受红包礼金和其他馈赠,不参加与督导考核工作无关的活动。

  省级督导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活动

第一天

上午

1、听取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情况及自评情况介绍。

2、查阅政府、财政、地税、国税、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档案资料。

第一天

下午

分组工作:

1、继续查阅政府、财政、地税、国税、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档案资料。

2、实地察看学校:⑴察看校容校貌和办学条件;⑵ 察看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⑶ 抽查学校的部分档案资料。

3、分小组召开座谈会:⑴ 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⑵ 校长座谈会;⑶ 学生座谈会;⑷ 教师座谈会。

第二天

上午

1. 继续继续察看学校,了解有关情况。

2. 继续查阅资料、补充材料。

第二天

下午

小组汇总,并对照标准和细则,逐条分析,找出问题,确定得分,形成总体评价。

向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馈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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