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内容
| 考核要求和分值
| 计分办法
| 考核
办法
| 扣分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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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切实履行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依法增加教育投入。
31分
| (1) 县域内教育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有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并形成决议和决定,取得实效。
(3分)
| 召开专题会议(2分);
形成决议和决定,并取得实效(2分)。
| ①查阅文件;
②问卷调查;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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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义务教育经费单列。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4分)
| 单列(含教育经费)(3分);
全额纳入预算(2分)。
| ①听汇报;
②查阅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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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5分)
| 高于(5分);持平(3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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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年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09年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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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 2分)
| 高于(2分);持平(1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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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或市规定的基准定额。(7分)
| 低于则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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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基准:
08年小学300元、初中500元;09年小学350元、初中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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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 5分)
| 提高(5分);持平(4分);每低于1%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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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根据《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3〕130号)文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等,并严格按规定全额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不得抵充教育事业费拨款。(5分)
| 达不到要求则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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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 考核要求和分值
| 计分办法
| 考核
办法
| 扣分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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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2分
| (8)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2分)
| 有制度(2分);
无制度(0分)。
| ①听汇报;
②问卷访谈;
③查阅教育财政相关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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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达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平均补助面达到省定标准。( 5分)
| 达到(5分);
数额每低1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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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全面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教〔2008〕2号)确定的校舍维修经费的基本标准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确保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消除。( 5分)
| 有制度和规划(1分);
有维修基金(1分);
达不到规定要求扣(3分)。
| | 根据在校学生人数、生均校舍标准(小学每生4.5平方米、初中6平方米)、30年校舍使用年限和平均造价每平方米暂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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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成立“县级教育经费结算中心”,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 3分)
| 成立结算中心(2分);
有公用经费专户(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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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4分)
| 有规范教育收费政策文件(2分);
无投诉等现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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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没有向中小学乱罚款、搭车收费和以办教育为名集资、借资现象。没有向学校及师生摊派各类报刊、教辅等书籍的现象。( 3分)
| 学校反映有乱罚款等(扣2分);
有摊派报刊等现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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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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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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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 扣分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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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统筹和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32分
| (14) 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有区域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规划和措施,成效显著。( 6分)
| 有规划和措施(3分);
成效显著(3分)。
| ①问卷访谈;
②查阅有关台帐;
③实地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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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重视学前教育。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完成农村合格幼儿园和省优质幼儿园建设任务。
( 3分)
| 基本普及了学前教育(1分);
完成合格和优质幼儿园建设任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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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关心特殊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 3分)
| 有特教发展规划(1分);
入学率达到9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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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合格学校建设成果,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食宿条件,不断提高公办中小学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 3分)
| 有改善留守儿童食宿条件的措施(1分);
公办学校吸纳务工人员子女比例提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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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没有重点校、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的现象。中小学没有设重点班、实验班、提高班等。(8分)
| 有此现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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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助学政策。农村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措施有力,成绩突出。(4分)
| 有职业学校助学政策(2分);
社会教育发展措施有力(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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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给学校、学校没有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以升学率为学校排名次。(5分)
| 有此现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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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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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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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 扣分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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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5分
| (21) 制定切实有效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列入政府任期目标。有稳定和激励教师的有力措施。切实帮助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分)
| 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分);
有激励措施(2分)。
| ①查阅文件;
②抽查乡镇;
③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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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师国标工资和省标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一县一标”,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教师医疗保险等得到基本保障。( 4分)
| 按时足额发放(1分);
“一县一标”(1分);
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1分)。
教师医疗保险等得到基本保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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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学段、区域、学科结构失衡问题,按编制及时补充合格教师。( 3分)
| 教职工总数符合省定编制标准(1分);
及时补充合格教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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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立和完善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制度,财政预算内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 4分)
| 有继续教育制度和措施(1分),预算内安排教师工资总额的2.5%(3分);
达不到标准扣(2分);
无继续教育经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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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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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分合计:
| 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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