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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交通系统开展第九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三)在各单位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常识,积极开展创建行业“道德模范”、“诚信标兵”和自治区“百佳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

  (四)在交通服务窗口,要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竞赛和“共铸诚信、服务群众”等诚信实践活动,着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通过积极争创自治区级、交通厅级“文明示范窗口”,树立交通行业文明新风。

  三、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扎实推进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一)要以活动为载体,吸引各族干部职工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交通系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原则,切实抓好系统内干部职工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要在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各族干部职工在参与交通文化和行业文明建设活动中得到充实,思想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二)交通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中,要把建设活动与交通文化和行业文明建设相结合,从基层单位抓起,积极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把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转化为规范自己言行的实际行动,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要以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为契机,紧紧围绕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等四个方面,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推进文明礼仪宣传普及、窗口行业服务竞赛、文明交通行动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使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该计划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精细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交通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中,要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报(墙报)、局域网等多种媒体,运用公益广告、宣传漫画、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礼仪知识,引导广大职工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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