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农技[2010]7号)
各科室:
现把《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大家,请组织本科室职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并参加论文评选。
特此。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激励科技人员积极从事科研推广与服务工作,努力撰写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科研学术和推广服务性论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在职职工学术科研论文的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三条 参加评选的学术科研论文第一作者应是“中心”职工。
第四条 参评论文(学术研究、科学试验、调研报告、综述、科普宣传、标准规程等)可以是已发表在期刊上的文章,也可以是已完成但还未发表的论文。
第五条 参评论文应是参评前两年期间撰写的文章,论文发表的内容应是在工作期间的相关内容。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论文应有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理论)价值,对区域农业生产发展,对农业科技进步、对农村事业发展,农民效益提高,以及对农业行政执法与许可执行、监督与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第七条 优秀论文的评选,按科学意义、学术科研水平、应用(理论)价值和文字组织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
第八条 优秀论文设奖励等级为一、二、三等。
第四章 评选方法
第九条 科教信息科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每两年举行一次,每次评选在年底或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