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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执法稽查专家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执法稽查专家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维检验局: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荐全国质检系统执法稽查专家人选的通知》(质检执函[2010]27号)转发给你们。为配合总局做好此项工作,省局决定建立全省质监系统执法稽查人才库,并从中选出专家推荐给总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垦区局和省纤维检验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稽查专家推荐工作,要将具备较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热爱执法稽查事业,在执法稽查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并且从事执法稽查工作5年以上的执法人员中推荐。
  二、各市(地)、垦区局和省纤维检验局要按照执法管理、执法办案、法律、信息化四大类分别推荐执法稽查人才。其中,执法管理人才、信息化人才和法律人才每个单位各推荐1人,在推荐法律人才时,全省法律人才可优先推荐;执法办案人才每个单位推荐2人(人才人选可在各类别中重复推荐)。省局将成立执法稽查人才联评小组,在各单位推荐的执法稽查人才和省局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认证、监督、特设等业务处依据各自职能推荐的各1名执法稽查人才人选中,确定全省质监系统执法稽查人才,并从中选出优秀人员推荐给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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