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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5)假冒伪劣或有毒有害商品可能转移、证据可能灭失、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人员可能逃逸的举报信息;
  (6)工商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信息;
  (7)其他重大、突发、特别紧急的申诉投诉举报信息。
  2、B级。指紧急信息,以橙色预警来表示。该级信息的内容包括:
  (1)消费者群体申诉投诉信息;
  (2)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3)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申诉投诉信息;
  (4)涉及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举报信息。
  3、C级。指一般信息,以黄色预警来表示。该级信息的内
  容包括:
  (1)一般性投诉信息;
  (2)一般性申诉信息;
  (3)一般性举报信息。
  各级信息的受理,原则上七日内要形成初步结论,十五日内要有突破和进展,一个月内要有结果或办结。
  (三)信息处理流程。
  为实现12315信息平台分流信息的快捷,保证所有受理的信息及时得到处理,省市两级12315信息平台必须将接到的B、C级信息进行快速分流处置,并定期将分流汇总情况向各位局长报告。为减少流转环节,一般性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县局-基层工商分局(所)”五级贯通机制,可直接分流至城区工商分局或工商所,以确保分流信息的快速及时,避免逐层分流造成时间的拖延。各级12315工作机构对接到的A级信息,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1、甄别。省市两级12315信息平台对接到的各类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案前甄别和界定,并可先行处理消费者提出的维权诉求,第一时间为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涉嫌违法案件的按程序分流。由12315工作机构直接受理承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批准,按办案程序查办。
  2、分送。省局12315信息平台接到的各类申诉投诉举报信息经甄别核实后,依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涉嫌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移交管理办法》,按照职能权限将重大的、跨地区的申诉举报信息,转交省局稽查总队、企管局、消审局、合同局、商标局;平台接收或来人来访反映的重大或群体性消费投诉信息转交省消协;干部违纪违法信息转交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其它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12315信息平台直接分流至下级12315工作机构。同时,视情况的紧急程度和具体内容将申诉投诉举报信息呈报局领导或传送至相关业务处室。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12315工作机构比照执行。
  3、呈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12315工作机构对接到的A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局领导报告,同时上报省局12315指挥调度中心,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省局12315信息平台接到A级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向省局领导报告,请示处置原则,提出快速应急反应的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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