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张家口、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的批复
(冀政函〔2010〕27号)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你市张政呈〔2009〕134号、13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张家口、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2165平方公里扩大到7165平方公里。
二、同意沙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大5平方公里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23925平方公里扩大到73925平方公里。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扩大规划区域的四至范围,由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