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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常州市市民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对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在卡介质上预留各应用服务存储空间。项目推进初期首先集成社保卡、公交卡,开通金融支付和小额支付等功能。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通其他应用,逐步扩展到卫生、民政、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政府负责制订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规范监督市民卡的管理运行。同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采取特许经营和开放可替代方式,由常州市市民卡管理服务中心授权常州市市民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民卡公司”)负责市民卡的制作、发行、运营和服务。市民卡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
  (三)一卡通用,分类管理
  市民卡将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功能整合于一卡,各应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服务仍由原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社会服务由市民卡公司负责,金融服务由合作银行负责。今后各辖区、各部门面向市民提供公共服务时,不再发行新卡,所需功能全部通过市民卡加载实现;已发行的,应当逐步调整纳入市民卡体系。
  (四)遵循规范,统一标准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可靠性建设和运营,采用国家人社部和住建部IC卡密钥系统,确保系统的规范性和可扩展性,为今后实现全省乃至全国互联、异地结算等目标奠定基础。
  (五)确保安全,稳妥推进
  政府负责制订有关管理办法,重点对市民卡公司、社会服务领域沉淀资金等进行监管。卡介质技术上采用存储单元隔离方式,确保安全性。切实加强宣传普及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扎实稳步推进项目进程。
  五、建设内容
  一是建设联接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单位和服务网点的信息网络系统;二是建设社会保障接口子系统。具体包括卡管理系统、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各定点机构接口改造等。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基础上,筹建全市人口信息基础数据库。现有医保卡并存运行,逐步向市民卡过渡融合;三是完成公交车POS机改造、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数据迁移;四是建设小额消费结算清分系统。
  整个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总投入约为1.5亿元,由市民卡公司负责筹措。
  六、职责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协调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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