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的决定
(连政发[2010]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建设“平安连云港”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认真做好各类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预防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连云港市总工会等24家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杨正涛等35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紧紧围绕“高扬创新大旗、推动全面跨越”的年度工作主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连云港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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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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