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各地要认真落实消费纠纷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要按照程序及时报告,及时有效处置,建立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要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出现区域性、大范围的群体事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范负面影响,慎重案件曝光,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二、认真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12315热线工作
今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与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3·15”晚会,并继续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作为晚会现场热线。
(一)热线开通时间
第一时段:3月14日,9:00-备播结束(预计时间23:00);
第二时段:3月15日,9:00-晚会结束。
(二)工作方式
消费者申诉举报由省工商局消保处采取互联网、传真等方式转至市州工商局依法处理,处理结果向省工商局消保处反馈。14日、15日两天的处理结果,尽快反馈,以配合晚会现场统计相关数据、分析申诉举报热点;现场反馈的处理结果包括申诉举报的办结情况和正在办理情况。16日以后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便于省工商局上报。
(三)有关安排
3月10日前,上报值班表(附件1);3月13日15:00-17:00,电信部门进行全国010-12315电话线路测试,各地要提前通知辖区工商所以上单位,明确专人在规定时段内拨打010-12315电话,拨打后听到接通或占线的回铃声音即可。14-16日,每天下午5:00前上报申诉举报办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16日以后办结完成的,需最后上报一次申诉举报办理情况统计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要加强工商机关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守岗位,加强12315热线开通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12315工作机构及信息化工作机构,在12315热线开通期间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值班,各基层单位要统一安排人员,值班备勤,以保证及时处理各类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