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机构。改制组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等微型金融服务机构建设,全市开业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力争达到40家。积极吸引金融后台营运中心、金融服务外包公司落户天津。争取更多金融企业在津设立法人机构。加快天津银行、渤海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全国分支机构布局,努力扩大业务规模。
5、创新产品。发展各类投资基金、融资租赁以及航运、科技、消费、低碳金融等新金融,规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健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的制度体系,引导各类基金在我市开展项目投资。促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创业风险引导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小额贷款、企业集合债券等金融产品和国际保理、银团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业务发展。
6、完善平台。搞好渤海商品交易市场运营。加快期货交割库建设。探索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矿产资源交易所、航运交易所等创新型交易市场。推进股权类交易市场和创新型交易市场加快发展和规范运作,促进资源合理高效流转。加快金融城、于家堡金融区等金融集聚区建设。
(二)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7、制定专项规划。完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天津港口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完成《天津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天津海、空港“十二五”发展规划》、《天津铁路“十二五”发展规划》、《天津物流业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8、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天津港电子口岸通关服务平台,提高通关效率。继续加大腹地物流中心城市建设无水港的步伐,提高“无水港”运营效益。推动亚欧大陆桥口岸功能建设,加强跨区域口岸直通与合作。争取启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先行先试国际船舶税收和国际航运税收等政策。
9、拓展物流业务。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加强天津港与中国邮政的合作,充分借助中国邮政成熟完善的网络系统,开拓腹地市场。拓展航空货运代理功能和空港物流园区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和航空快递业务。鼓励发展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鼓励物流服务外包,支持连锁经营、专业化配送、大型批发采购分销网络等现代物流服务组织。
10、加快设施建设。完成东疆保税港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天津港主航道拓宽工程、国际邮轮码头工程,全年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4亿吨和1000万标箱。建设滨海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7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20万吨。开工建设临港产业物流园区、南港石化物流园区、北辰陆路港、滨海中储物流园区,继续高水平建设空港物流园区、武清开发区物流园区,改造和提升北辰老板娘水产物流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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