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处室、单位责任,抓好任务分解
各处室、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统计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要求,把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和分工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内部细化分解,每项目标任务要逐一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既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单位职责,认真组织落实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又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配合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配合单位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将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政情况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和由党政领导干部带队考核等做法,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将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加大对责任制工作日常督导和管理的力度,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直接管辖范围内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由于违背科学发展观、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酿成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和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造成不良影响,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都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落实制度,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认真落实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完善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责任制考核情况纳入系统管理。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和干部任用公示制度,扩大广大职工参与监督的范围和渠道,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要把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