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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指导意见和加快水利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加快水利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合理高效水管体系的原则;坚持科技兴水,推动水利现代化发展的原则,大中小型水库一起上、大中小坝塘全民搞,做到全规划、全布局、全建设、全履盖,应建尽建,使水库、坝塘、水池、水窖达到合理布局。

  (三)目标任务。2010年至2015年,全面完成10件中型水库、31件小(一)型水库、19件小(二)型水库及各类小型水源工程;完成48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条进入中央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6件中型病险河闸、5件中型灌区以及1件主城中水回用项目建设。通过“十一五”、“十二五”水利建设的全面实施,全市总库容和调控水量达到30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山区、半山区农村基本实现每户建设2个用于生产和生活的15~20立方米小水窖,使当地人均用水量达到50~100升/日,大小牲畜平均用水量达到15升/日;具备修建水源工程的次末级支流基本得到开发利用,基本实现每平方公里耕地范围内,不少于1件小型水源工程;在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地下雨洪蓄积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充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调整用水结构,使山区、半山区农村的缺水状况得到有效缓解;每个自然村建设1个不低于5000立方米的蓄水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年新增8000~10000件;灌溉面积达到21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20~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县城和乡镇驻地防洪标准达到防御20~50年一遇洪水;农村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

  三、大力推进“六大水利工程”建设

  (一)骨干水利工程

  1.水源工程建设。2010年初开工建设木戞利中型水库,旧铁厂、战备、大河边、王家滩4件小(一)型水源工程,力争2013年逐步投入使用,2014年全部建成;2010年上半年,再开工建设酸水塘、大平滩2件小(一)型水源工程。力争到2015年完成10件中型水库、31件小(一)型水库,19件小(二)型水库,使全市总库容和调控水量达到30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灌溉面积达到210万亩。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2.加快清水海引水工程建设,力争一期工程2011年内完工。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寻甸、嵩明、盘龙等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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