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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昆明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新闻出版局、第十二纪工委监察分局

  3. 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卫生等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规范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探索实行网上监督,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建立黑名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红包等行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防止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纠风办、第十二纪工委监察分局

  4. 从严治理减轻企业负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昆明市涉企检查准入制度》,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控制企业检查,杜绝对企业的随意检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全面清理涉企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把好涉企检查审核、备案关,加大对涉企检查、处罚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督查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第十纪工委监察分局

  5. 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云办发〔2009〕28号)精神,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清理和规范市、县两级各机关部门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开展活动,促使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过多过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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