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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搬迁整合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以及《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实现主城区生猪屠宰企业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要求为前提,以保障肉品品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宗旨,通过规划控制、政策引导、财政支持、企业联合等方式,对主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搬迁、整合和提升,引导大型肉类联合加工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支持大型肉类联合加工企业向养殖和市场环节延伸其产业链,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和冷鲜肉生产,加强冷链物流建设,推进肉类产品的深加工,提升肉品品质,打造肉品品牌,全面促进昆明主城区肉类联合加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2010年10月底前,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指导云南神龙肉业食品有限公司、安宁康宁肉业有限公司(江苏雨润集团投资)完成提升工作,同时引导主城区现有部分生猪屠宰企业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分别与云南神龙肉业食品有限公司、安宁康宁肉业有限公司联合经营,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

  第二阶段,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嵩明杨林大型肉类联合加工项目的建设,同时关闭主城区现有的1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即昆明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昆明中企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云南万家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小庄分公司、昆明向民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海春畜牧有限公司、昆明鑫禄工贸有限公司、昆明佳兴生猪定点屠宰交易中心、昆明三宝工贸公司、昆明王家桥屠宰场、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高上高生猪定点屠宰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凤凰山农牧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收回上述12家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行政许可。

  三、昆明主城区现有1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土地、地上资产及人员处置政策

  (一)对列入搬迁整合关闭范围、按规定时限关闭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和“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原则,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置土地和地上资产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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