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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我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新成果,推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先进典型,促进企业立标准、创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组织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日”和“科普周”等主题活动,举办标准化论坛、学术交流及公众标准化知识普及等不同层面的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
  巢湖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重 点 工 作

牵头

责任单位

协同配合单位

一、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

1

积极推动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争取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

质监局、经信委

市发改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2

积极申报组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到2012年末,全市争取申报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2个,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

质监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3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标准研制力度,到2012年末,争取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数量超过5项,制(修)订省地方标准5项以上。

经信委、质监局

发改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财政局、住建委、房产局、交通运输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4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到2012年末,力争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

经信委、质监局

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5

建立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到2012年末,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争创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以上。

质监局

经信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6

积极开展标准项目研究,组织有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发展要求(如食品安全、节能降耗、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项目申报国家标准科研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积极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科技成果奖”等。

质监局、科技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卫生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二、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突破工程

7

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建立包括收集与反馈系统、调查系统、分析系统、研究与咨询系统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和应对体系。

质监局、商务局

经信委、农委、林业局、卫生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8

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传递网络。以报纸、网络等为载体,建立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出口企业的信息传递网络。

质监局、商务局

经信委、农委、林业局、卫生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9

完善“WTO/TBT”信息收集系统,提高WTO/TBT专题技术标准在全社会的应用水平。

质监局、商务局、经信委

财政局等。

三、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工程

10

到2012年末,力争建立2个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县。

质监局、科技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示范县政府等。

11

到2012年末,培育10家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企业。

质监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等。

12

到2012年末,扶持5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

发改委、质监局

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等。

13

到2012年末,建立8个国家级、20个省级、4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和5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10个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质监局、农委、商务局

发改委、财政局等。

14

到2012年末,力争开展1个国家级、10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行政服务、商贸流通、通讯、金融、电力、餐饮旅游等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建立绿色饭店10个,标准化服务社区1个。

发改委、质监局

民政局、商务局、财政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等。

四、建立健全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5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到2012年末,新制(修)订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和50项市农业标准规范。

农委、质监局

林业局、财政局等。

16

以食品标准为重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管理;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安全质量溯源的标准化体系。

卫生局、质监局

农委、林业局、商务局、财政局等。

17

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技术要求、环境和动植物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等;推广和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到2012年末,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5家。

农委、林业局、质监局

财政局、商务局等。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

18

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市标准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信息服务网络,有效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工作;加强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建立我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骨干权威检测机构,覆盖全市主要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标准验证网络。

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

农委、财政局、商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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