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设1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处
(三)政策法规处
(四)社会文化和艺术处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六)文物处(昆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七)博物馆处
(八)市场管理处(昆明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九)新闻出版管理处(昆明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
(十)版权管理处
(十一)产业处
(十二)传媒机构管理处(电影管理处)
(十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十四)群众与社会体育处
(十五)竞训与青少年体育处
(十六)科技处
(十七)对外交流合作处
(十八)组织人事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3名),另下达行政编制控制数10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县级)、副局长5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27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原昆明市文化局(昆明市新闻出版局)、原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原昆明市体育局机关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全部划转到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管理,人员划转手续统一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