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和服务出口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业务的开展。
(七)建立全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八)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核准、转报、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协调指导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九)研究提出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工作,促进昆明与东盟等国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十)协调规范商务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商贸系统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建设,负责推动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商务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一)办公室
(二)信息法规处
(三)规划财务处
(四)对外贸易处
(五)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
(六)外国投资管理处
(七)贸易服务管理处
(八)市场建设和运行调节处
(九)商贸秩序处
(十)口岸发展处
(十一)人事教育处
内设机构的职责由昆明市商务局在组织实施本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中负责审定印发,同时抄报市委编办备案。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昆明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2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正县级)、副局长4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21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名(正科级),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