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省大多数国土资源所已经实现了垂直管理,并按要求设置了“中心所”。但仍有少数地方尚未实行垂直管理,个别地方尚未按要求设置国土资源所。省编办关于机构设置的文件是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目前尚未实行垂直管理或没有按照省关于“中心所”要求进行设置的市、县(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在2010年上半年全部实现垂直管理,并按照省编办分配各设区市的国土资源所数额完成机构设置。各市局于2010年6月底将所辖各县(市)国土资源所设置名单上报省厅备案。
三、理顺全省国土资源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
省编办(冀机编办[2004]156号)文件规定,“核定全省国土资源所编制5764名”,“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国土资源所工作的正常运转”。
从全省统计情况看,大多数市(县)较好地落实了国土资源所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但少数市(县、区)落实得还不够好。各有关市、县(市)局要加大工作力度,人员编制和经费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由市局主要领导负责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2010年落实好人员编制问题,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转,避免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发生。鉴于有些地方国土资源所人员超编,各县(市)局要在维持现有人员稳定,逐步消化超编人员的同时,把“不准国土资源所超编进人”作为一条纪律,进行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调进的特殊专业人才,重新核定国土资源所编制后,要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把进人关。
四、加大国土资源所硬件建设投入
近几年,省厅和各市、县(市)局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了规范化建设投入力度,不少地方国土资源所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全省建成了一批高标准的规范化国土资源所,这些所都有一个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学习阅览室(会议室)、档案室,有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职工食堂等,各所人员能够按照流程图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但目前不少国土资源所的办公用房还非常简陋,没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执法巡查车辆和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设备。各市、县(市)局要按照省厅和市、县三级分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所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争取用2至3年时间,初步完成全省国土资源所的硬件建设,并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国土资源所配备执法巡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