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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卫生厅等关于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0]6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基层兽医站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妥解决我省基层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77号)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招录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符合选拔条件的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安置80名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45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500名兽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必须是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
  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持《择业通知书》的2010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工作;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专业要求:
  (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没有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的,可参加4月18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两门课程合格证后,方可报名;
  (2)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毕业生,须为临床医学、中医、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检验、影像、卫生管理专业;
  (3)报考基层兽医站的毕业生,必须是兽医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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