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做好数据库的修订完善工作。在甘肃省政务专网上建立“甘肃应急”工作平台,保障网上运行。待条件成熟时,在互联网上部署和运行。
三、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根据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全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各市州也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继续以宣传和解读国家及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以宣讲各类突发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应急科普知识的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加强对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半年,省政府应急办要完成对各市州、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应急办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各市州、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在继续完善省市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195号)提出的“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县市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同时,不断规范应急志愿服务组织,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使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的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2010年,每个市州都要选择一个县市区、一个乡镇(街道)、一个行政村(社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示范区建设情况要在年底前报省政府应急办备案。
六、坚持不懈地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市州、各部门、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年内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指定信息报送员,确保通讯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