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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奥体新城海棠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奥体新城海棠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10〕13号)


南京奥体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奥体新城海棠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根据购房协议的约定,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小高层住宅为1.9元。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下车库业主专用车位停车为80元。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用车库停车,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规[2009]31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物业的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暂按协议约定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再确定具体分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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