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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水产跨越工程的实施意见

  (四)改善水产基础设施条件。以池塘环境修复为重点,争取把金安区城北乡商品鱼基地,寿县东大圩渔场、肖严湖渔场,霍邱县范桥乡池塘精养带等四个连片池塘精养基地列入国家投资池塘环境修复改造项目,改善池塘条件,渠系配套,排灌分离,修复池塘生态,发展设施水产业、规模水产业。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水产科技创新。围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深化水产科技推广体系改革,稳定和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增强公益性服务职能。在优势产区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成套技术,通过建设水产标准化科技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组织推广应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设施化集约精养技术、种苗繁育及小网箱养殖等技术,鼓励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围绕基地建设,建立自我服务的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支持水产技术人员兴办或领办民营服务组织,采取技术转让、合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加快养殖技术的示范、推广,逐步形成一个社会化的养殖技术推广体系。
  (二)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养殖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水产环境质量、药物残留等方面的监测管理,发挥水生动物病害监测机构作用,提高对水生动物疫情的防控能力。通过对养殖主产区、批发市场及企业加工水产品质量状况定期检测,实现检验检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认证,继续抓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发展。以水产养殖、加工标准为重点,选择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宗水产品,加快制定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鼓励出口加工企业建立与出口国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按照国际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实现水产品种、养殖、加工、销售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
  (三)保护水产生态环境。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改变单纯“以水养鱼”观念,树立“以水养鱼、以鱼养水”新观念,发展健康水产业。建立水生野生水产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水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大对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力度,对淮河六安段等9处45万亩大水面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争取建设2-3个国家级沿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扩大对开放型、流域型水域增殖放流规模。依法打击各种损害水产资源作业行为,坚决查处水产水域污染事故,保护和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四)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渔政执法机构。更新渔政执法装备,改善办案条件,严格渔政执法监督。强化水产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重视水生生物疫病检验监测。进一步推进养殖证制度建设,加强渔船渔港监督管理,做好水产燃油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控制机动渔船数量,有效开展节能减排。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做到依法治渔、依法兴渔。
  (五)落实水产发展扶持政策。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水产投入,为水产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水产主管部门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投资项目,支持水产良种引进、繁育、示范与推广,加强优质安全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对实施水产跨越工程激励机制,积极争取省水产大县奖励资金,重点县区要适当安排水产发展引导资金,并安排适当资金用于以奖代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库区移民资金要适当向水产倾斜。金融部门要逐步增加对水产养殖、流通服务和加工领域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对加工出口企业及其订单生产基地,给予有效的贷款支持。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产建设,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产生产经营,促进在优势区域形成全民兴渔创业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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