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以上各项工作由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2010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省环保厅负责协调督办,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淘汰沿线落后产能。
1.工作任务。(1)对沿线两侧各3000米内的工业企业进行调查,列出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依法予以淘汰。(2)对沿线两侧各2000米内的工业企业,除淘汰落后产能外,要对其规划、土地和环保手续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以上各项工作由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2010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协调督办,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
(三)开展沿线生态修复和建设,绿化沿线环境。
1.工作任务。(1)清理整治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工地废弃物,绿化相关区域及裸露地面。(2)清理拆除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废弃工厂、烟囱、水塔和物料堆场,重新规划利用相关区域。(3)对沿线两侧各2000米内面向郑西高铁、影响高铁安全的矿场、采石场予以清理并进行生态修复。(4)对沿线交汇的河流进行环境整治,改善河流水质。(5)规划建设沿线两侧防护林带。(6)对郑西高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行为进行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第(1)、(2)、(3)、(4)、(6)项任务由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其中第(3)项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协助做好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第(4)项工作由环保部门配合。相关责任单位要于2010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第(5)项工作由省林业厅会同郑州铁路局负责,2010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四)完善沿线线路防护设施,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1.工作任务。(1)对沿线线路防护设施开展检查维护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线路防护装置、安全标识、宣传标语等基础设施。(2)对沿线群众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第(1)项工作由郑州铁路局、郑西客专公司负责;第(2)项工作由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郑州铁路局、郑西客专公司配合。相关责任单位要于2010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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