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5、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推广“合肥元疃模式”,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县长、乡长、村长、组长“四长”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要将农用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作为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减少农用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中小学校车的规范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黑车”,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全面排查;尤其是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摸清交通安全重点隐患及存在问题,加大投入,彻底治理。
8、市安委会办公室及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排查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未完成隐患治理任务的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制定推进计划,限期治理。
五、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9、市文明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教育、城乡建委、司法、安监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各展所长,形成合力,要会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共同把活动覆盖到不同群体,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倡导文明行为,批评不良现象,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氛围。
10、加大对《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力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监管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三小车”驾驶人、大中小学生、进城农民工、公路沿线及城镇居民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加强“三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