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0〕3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扩大我市中职招生范围,拓展中职教育服务面向,规范我市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成〔2010〕16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10年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今年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原则上应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个别办学特色明显、品牌专业突出的市级重点职业学校经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以试点。

  二、招生对象

  应往届未升学高中毕业生。

  三、专业及学制

  除师范类、卫生类专业暂不招收高中生外,其他专业可以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但主要应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学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基本学制为一年。

  四、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校

  请有意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在2010年8月20日前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对其办学资质、专业、设施设备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招收高中生的学校并向社会公布。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在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实习就业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的资格并从严处理。

  (二)学生报名

  有意报读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有资格的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向招生学校提供由教育部门核发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学校负责建档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