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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二、培养目标

  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需求出发,根据职业岗位需求,结合学生本人的就业意愿,既照顾到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又兼顾学生的职业发展后劲,有针对性地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旨在培养学生一门或几门实用的生产、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技能,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顺利实现就业、创业;同时维护正常的就业、经济、社会秩序,促进城乡发展与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三、招生学校

  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原则上应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个别办学特色明显、品牌专业突出的市级重点中职学校经批准后可以试点。

  四、招生专业

  除师范类、卫生类专业暂不招收高中毕业生外,其他专业可以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

  各校应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实际,以电子信息、旅游、酒店管理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校

  有意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中职学校,在8月初向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提出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申请,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参加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校、专业及招生规模并向社会公布。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将对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5月底对所有拟招收未升学高中生的学校集中重新审核一次。对于在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资助管理、毕业证书办理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资格并从严处理。

  (二)学生报名

  有意报读中职学校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有资格的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向招生学校提供由教育部门核发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学校负责建档工作。

  (三)录取注册

  各招生学校完成报名建档工作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市中职招办办理新生录取手续,领取、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方式

  (一)突出专业知识,强化实习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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