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省水务厅:负责对水处理系统中污泥的产生量及处理情况等进行初步调查;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水处理系统内污泥处理的现场调查和现状评估;负责或参与组织污水污泥处理/替代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
11.省工业信息化厅:负责对中小企业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进行初步调查,列出中小企业二恶英类排放源清单;协助环保部门开展中小企业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现场调查和现状评估;负责或参与对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推广“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
1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我省制浆造纸、水泥、炼钢、铸铁等产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战略性调整和升级。
13.省科技厅:负责或参与组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理性的基础研究、替代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研究;推动相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14.省财政厅: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问题,负责制定与履约有关的财税政策,安排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污染减排、污染场地无害化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督管理资金,并监督和管理资金的使用。
15.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资料收集、技术分析和规划编制(征求意见稿),根据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按时提交规划报批稿。
(三)技术支持单位。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进度安排
2010年4月15日-2010年4月30日,开展建设、农业、卫生、林业、农垦、供销、电力等系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初步调查,列出各系统内所涉及的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污染场地清单;根据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多氯联苯清单进行核查与现场评估,汇总分析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数据;针对典型区域制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现状监测方案并采样分析,完成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现状调查评估;制订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削减与监管行动方案,多氯联苯环境无害化管理与处置行动方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库存、废弃物及污染场地环境无害化管理行动方案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执法监测行动方案。
2010年5月1日-2010年6月31日,编制《海南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组织专家评审,报省政府审定后报送环保部。
六、预期成果
(一)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企业BAT/BEP推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