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沈阳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为我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交易平台。运用规模化、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信息发布、维权诉讼和产权交易,为我省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继续推进“兴业强企工程”、“知识产权城市试点示范工程”,抓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通过对全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培育与扶持,通过对试点、示范区域、单位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技术转化与产业化等方面,加强指导,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试点、示范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得到加强,使这些区域、单位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得到又好又快发展。(省知识产权局)
5.抓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为县域经济发展培育核心竞争力。重点抓好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和辽宁省确定的14个知识产权试点县,通过政策扶持、工作支持、县(市)政府组织,围绕各县(市)的产业特色和地域特色,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上取得较大进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各县(市)特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产业、企业和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集群,增强县(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力,为我省各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提供支持与帮助。(省知识产权局、省农委)
6.发挥知识产权预警作用,开展知识产权战略专项预警分析。根据我省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两年内,完成船舶制造、输变电和风力发电、仪器仪表、液压、镁资源等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与研究,并完成相关专利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为政府决策、企业和行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依据。(省知识产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7.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培育更多的国际知名品牌和国际专利。鼓励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商标的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PCT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向境外申请国际专利,增加我省商标和专利国际注册、申请的数量,以维护我省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推动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我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合资、联营和特许经营,引导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输出和贸易,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分量,有效提高商品出口比例,促进我省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贸易价值的优化升级。引导出口企业商标国际注册200件,每年新注册100件,实现加工企业商标注册达到80%以上,每年全省申请国外专利和PCT国际专利100件左右。(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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