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评审程序和送审材料要求》
二、《申报评审___年度___系列__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略)
二○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一:
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和送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评审程序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务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是:
1、个人申报(中小学校需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申报);
2、群众民主评议、单位量化推荐;
3、公示推荐结果、上报评审材料;
4、长沙市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资历、外语(中专系列)、论文、继续教育证(含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证)、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及有关系列要求提供的材料等;
5、将审查通过的材料提交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进行评审;
6、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公示、单位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
7、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资格,颁发资格证书;
8、评审材料归档。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程序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二、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环境下,录入个人参评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后,通过磁盘逐级汇总上报。
2、各单位报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时,请按系列分别打印《申报评审___年度___系列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情况汇报表》1份。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除上报电子文档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3、填写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教委联合印制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4、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任现职的《资格证书》、《聘用合同书》或《聘任书》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