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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填表说明:1、申请企业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A4纸双面打印,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2:
  南宁市总部企业税收贡献核算表(国税联)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申请

单位

填写

序号

企业及下属分支机构名称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年纳税情况

    年纳税情况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1

申请企业

 

    

2

下属分支机构1

 

    

3

下属分支机构2

 

    

4

 

 

    

5

 

 

    

6

 

 

    

7

 

 

    

8

 

 

    

合计

    

纳税地方分成部分估算(=企业所得税×30%+增值税×17%)

  

审批

部门

填写

企业申报的下属分支机构已经核实。

(市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纳税实际缴入地方库

核算值

  

          (市国税部门盖章核算)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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