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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填表说明:1、本表分为国税、地税两联,申请企业请下载后用A4纸分页打印,据实填报资料后加盖公章。
  2、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在两联填写的序号相对应,本表填写不下可自行加行加页。

  南宁市总部企业税收贡献核算表(地税联)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申请

单位

填写

序号

企业及下属分支机构名称

地税纳税人识别号

    年纳税情况

    年纳税情况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1

申请企业

 

    

2

下属分支机构1

 

    

3

下属分支机构2

 

    

4

 

 

    

5

 

 

    

6

 

 

    

7

 

 

    

8

 

 

    

合计

    

纳税地方分成部分估算(=企业所得税×30%+营业税×60%)

  

审批

部门

填写

企业申报的下属分支机构已经核实。

(市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纳税实际缴入地方库核算值

  

          (市地税部门盖章核算)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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