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千亿级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扩大内需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加投资、振兴产业的有利时机,结合重点产业的现有基础、资源禀赋、要素支撑等条件,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千亿级产业链,迅速提升产业规模和效益。

  2.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加强政府指导和调控,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改善投融资环境。

  3.坚持优化布局与集群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布局,支持企业向资源条件好、市场优势强、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聚集,加快向北部沿海产业聚集区和园区聚集,推进重点产业向集群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4.坚持重点发展与全面提升相结合。加大投资力度,做强做大一批核心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开发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产业和规模效益的新突破,带动其它产业同步推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5.坚持依托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基础优势,依托区位、资源和园区平台优势,主动承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日韩等国的产业转移,加快推进环渤海合作和青潍一体化步伐,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的交流合作,实现产业的振兴与发展。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85311”工程初见成效,八个重点产业规模、效益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初具规模,行业龙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为全市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八个重点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00亿元,利税和利润分别达到700亿元、500亿元。

  到2015年,“85311”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成为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八个重点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00亿元,利税和利润分别达到1500亿元、1000亿元,力争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翻一番。

  三、重点发展领域

  (一)汽车。充分发挥我市汽车产业链比较完整的优势,围绕并依托整车和发动机的产业优势,扩大总量,带动专用车、低速货车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全面提升汽车工业整体实力,使汽车产业发展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重点以北汽福田潍坊汽车厂、北汽福田诸城汽车厂、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潍坊比德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滨海同济同捷电动汽车产业园、山东荣昊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发面向家庭的轿车及乘用车,积极发展重型卡车、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轻型载货车、工程车以及专用车和低速货车;进一步巩固车用内燃机优势,加快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最终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链条。到2012年,全市轻中重型卡车、轿车、工程车、专用车、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00万辆,低速车、农用车保持100万辆生产能力。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