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新闻发布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组织新闻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新闻发言人参加,分析社会舆情,设置发布主题,确定新闻工作重点。
三、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水平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应依法依规,按新闻发布权限,遵循“谁处置,谁发布”、“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把握适度、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时,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作为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一)建立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事发地政府在第一时间(特大、重大突发事件1小时内,较大突发事件2小时内)向市委或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拟定新闻报道口径,撰写首发新闻稿,并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首发新闻通稿一般应具备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事态简况、目前采取的措施“五个要素”。
(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机制。规范新闻应急工作流程,根据响应等级,启动应急程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发言人的骨干作用,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一般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管理工作,由新闻办直接组织与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较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管理工作,按以下程序响应:
1、报告事发信息。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事件处置的主管部门和事发地(各区、开发区及各街道)党委或政府,应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赶赴事发现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其相关负责人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3、审定首发新闻通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应急指挥部或有关地方、部门沟通,进一步认定事发信息,拟定或审核首发新闻通稿,并报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签署。
4、公开发布新闻。事发4小时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应在省、市主流媒体和新闻网站发布首发新闻,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首发新闻程序续发新闻,或制定新闻发布会方案,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对外发布新闻。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组织新闻单位和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报道。
5、上报新闻信息。对特大、重大突发事件新闻信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经市领导同意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特大突发事件可报请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发布新闻。
6、掌握舆情,引导舆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及时跟踪、收集、分析境内外、市内外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准确掌握舆情动态,及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