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三、建立健全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构,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就业服务工作落实到位。市属大中专院校要把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工作重点,调整充实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着力解决学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及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定问题,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和工作人员从事就业服务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市属大中专院校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任务,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支出计划,专款专用,满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优先保障家庭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需要。各县(市、区)要按规定对落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和就业服务所需资金给予保障。
  (三)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深化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报到管理、户籍、干部人事等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各类招聘会的管理,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就业体检的有关规定,取消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公平就业权利。
  (四)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统计和就业状况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及时掌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稳步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就业信息网络应用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发挥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协调作用,充分整合资源,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以及社会各界在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高度重视就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