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
六、值班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如实记录值班情况、处理结果和待办事项等。
2、值班电话应在响铃三声之内接听。接打电话、收发文件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到位,简洁高效。
3、认真办理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人员签字交接,对于待办事项,接班人员应继续跟踪办理。
七、值班人员必须遵循“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原则,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涉密的重大灾情、险情、重大决策和文件资料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值班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需要外出离开本辖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安排接替人员。
九、值班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值班补助和通讯费补贴。
十、值班人员因脱岗、离岗、疏忽大意、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灾情险情等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情节追究责任。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值班管理。设区市、县级国土资源(矿管)部门应参照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值班制度。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值班日志
时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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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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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时 天气:
值班人
接班人
附件2
江西省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