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明确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加强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灾后重建)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绩效审计;在自身建设上要加强审计管理,加强班子和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审计机关基本实现审计队伍专业化、机关建设标准化、制度规范体系化、基础设施现代化。
二、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四)加强财政收支审计。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以财政收支真实性为基础,以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审计,加大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外资金、政府非税收入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等情况的监督力度,促进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中市县(区)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一条线”审计模式,力求形成财政审计部门联动、上下整体互动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比重,扩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把领导干部的重大经济决策、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审计范围。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审计项目数量;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陇南市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重视审计成果利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构,充实审计力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投资项目审计。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拓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把财政性资金和公共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对投资多、影响大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深审透。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陇南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陇南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1号),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度和跟踪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