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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0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厅将组成五个督查组,对各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进行督查,各督查组对县(市、区)的检查由各组自定,省厅督查组没有检查到的县(市、区),委托各省辖市进行检查。分组情况及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第一组:组长 王宏 纪检组长,成员 李四清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等;检查范围: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许昌市

  第二组:组长 王平均 巡视员,成员 李喜明 法规处处长等;检查范围:信阳市、南阳市、漯河市、平顶山市

  第三组:组长 汤正德 巡视员,成员 张荣瑞 监察局局长等;检查范围: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

  第四组:组长 郑明 副巡视员,成员 陈天金 调研处处长等;检查范围:周口市、商丘市、开封市、驻马店市

  第五组:组长 孟庆华 公务员局副局长,成员 路宝平 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处处长等;检查范围:焦作市、济源市、新乡市

  四、检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7月中旬)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转提办[2010]3号)的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检查日程安排。及时下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工作的相关内容,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动员、教育、宣传工作。

  (二)厅内自查(7月15日-8月20日)

  厅内各业务处室以及各省辖市、各区县根据本方案要求,自7月中旬至8月20日,开展内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0日之前报法规处。

  (三)系统内督查(8月10日-8月20日)

  省厅督查组将重点检查18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调阅行政处罚案卷、询问被处罚人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暗访检查。

  (四)汇总整改阶段(9月1日-9月底)

  自查及系统检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检查报告,由法规处及时向省两转两提办、省法制办、省优化办提交。对于自查以及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形成整改方案及时纠正。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监督检查活动对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以及两转两提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供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保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务必按质、按时完成自查、检查任务。对于贯彻落实豫政〔2008〕57号、豫政办〔2010〕32号和豫人社〔2009〕226号文件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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